【本報台北訊】近三年共有一千三百件光汙染陳情案,主要抱怨廣告光源過亮或閃爍,夜間影響居民睡眠,更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環保署近日拍板光汙染管理指引,規範商業區、住宅區人工光源的亮度及垂直照度,提供地方政府及相關部會納入法規加強管制。
環保署空保處科長謝仁碩說,找了許多民眾試驗,找出肉眼最舒服的亮度才敲定指引,商業區晚上六時至十一時,最大亮度限制在每平方公尺一千燭光以下,住宅區則加嚴至六百五十燭光,類似在家看電視的亮度。
垂直照度則會影響室內明暗度,商業區、住宅區一律訂定二十五勒克斯以下。
不過,指引沒強制性質,但主管機關或地方政府若納入法規,就能強制管理人工光源的亮度及垂直照度。像是招牌廣告、路燈、建築物光源為內政部管轄,國道省道路燈、交通號誌燈、航空障礙燈則歸交通部,地方政府也可訂定自治條例納管。
據了解,內政部已開始檢討相關法規,考量納入指引的可能性;交通部則說,只要在安全前提下,願意評估調整現行做法。
另外,環保署統計,反射光也是光汙染投訴一大來源,最具代表性是大巨蛋蛋頂因使用鈦板,陽光一照射就會反光,還影響隔壁的光復國小學童上課。議員許淑華估算,至少有四十五間教室、一千三百名學童受害,遠雄已在忠孝東路側蛋頂進行塗料試裝試驗,盼降低反射光。
指引也納入反射光問題,建議設立前就做好源頭管理,主管機關應該要求大型建物表面使用霧面的材料。
但若是既有建築或物品,指引指出,仍可針對反射源頭改用霧面材質,使用吸光塗料、加裝黑色紗網,也可在光傳播路徑裝設布幕、圍籬等遮蔽物,阻斷反射光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