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台南新化老街是巴洛克式連棟建築,多為幾十年歷史的老商號。圖/資料照片
【本報訊】為了環保和減少廢棄物,臺南市依據「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規定,凡是公告指定「有店面」的所有餐飲業,自4月1日起,必須提供環保餐具給現場吃的顧客選擇使用。5月1日起,量販店和大賣場設置的餐飲區不能使用免洗餐具。
臺南市長黃偉哲說,南市以在地小吃聞名,假日遊客量更是居高不下,為減少一次性產品廢棄量,這次公告列管店家應提供不銹鋼、陶、瓷、玻璃、木製等材質製成,可經清洗重複使用的吸管、筷子、湯匙、刀、叉、攪拌棒、杯、碗、盤、碟及餐盒等環保餐具,供現場食用之消費者「選擇」使用。
環保局長謝世傑說,本次公告並非以禁用為手段,而是讓消費者在內用餐飲時多一個環保的選擇,希望養成民眾減少使用一次性免洗餐具的習慣。他說,經查訪,多數店家表示將依政策規定備妥可經清洗重複使用環保餐具,提供內用消費者使用,而且有不少民眾早有自備環保餐具的良好習慣,這都顯示南市業者及民眾對減塑愛地球的相關政策是抱持高度支持。
此外,臺南市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發布南市自今年5月1日起,轄內量販店業(但不包括位於其中之連鎖便利商店業及連鎖速食店)自行置的餐飲區不能提供各類材質的免洗餐具,包含杯、碗、盤、碟、餐盒、餐盒內盛裝食物之內盤、筷、湯匙、刀、叉及攪拌棒等,以降低台南市一次性免洗餐具垃圾廢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