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版昨天讀者投書認為,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判決無罪,「是給解決歷史共業空間」,筆者得是持平之見。
馬英九在發表感想時,說到「田螺含水過冬」的忍辱負重心情,其實以田螺為民俗的譬喻很多,其中客家話就有「死田螺不會過溝」之說。
田螺覓食是不斷爬過田溝耐心尋找食物,但已死的田螺只能待在同一田溝裡,寓意不會變通,就同樣學法律者為例,有人把法律玩弄於股掌之間,有如阡陌田溝任其遨遊,有人則謹守法條規範,認為田溝即如禁制,不可逾越,如若「變通逾越」無異干犯,但某些法律人對「變通」與「干犯」的認知,有天壤之別。
「田螺含水過冬」與「死田螺不會過溝」兩種內斂修為,卻不被目前社會懸為式範,很多人特別是政治人物,早已棄其如敝屣,代之而起的是「贏則整碗捧去」心態。
法律、法理不管是傳統或「因時制宜」需要,絕非田螺含水或過溝任其漫無一衷,所以筆者認為,特別費案一審判決無罪旨在解套「歷史共業」,應是最持平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