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灣豪雨,台南科技大學一名女學生白天到工廠上班,晚上念書,她不想請假不到班,中午在大雨、路面已積水下出門,不幸跌落路旁的灌溉水圳溺死。
在雲嘉南、高屏各地接連發生水淹民宅、山崩意外聲中,一個年輕生命如此殞落,能給負責水利防洪的各級政府相關單位檢討改進的動力嗎?
南台灣發大水確實和單日一千毫米、五百毫米的雨量有關,可是自從廢掉省政府後,打亂了行之有年的治山防洪、區域排水體制,水利署是掌權機關,卻不必為南台水淹民宅客廳負政治責任,這是權責不對等,使水患更頻仍。
尤其政黨輪替,隨著選舉割喉戰發展,藉公帑綁樁手段愈明目張膽。行政院但求恩從己出,藉一次莊綁八年的特別預算,等著縣市、鄉鎮上門化緣;卻不料如此由上而下,削弱了治水的因地制宜性,砸得錢多卻不見效。
治山防洪、區域排水是經常的專門業務,需要跨縣市鄉鎮執行的計畫,由上位機關籌錢發包。地方政府有保境安民之責,一般在地的排水工程、雨水下水道,地方政府應最清楚何處排水設施需要改善,中央應該每年補助,由地方政府自訂計畫自編預算,依輕重緩急逐年施做,若成效不彰,則歸責於地方首長。
現在動輒由中央編列特別預算,年度預算的治山防洪、區域排水經費卻為數戔戔,給了縣市長、鄉鎮長卸責藉口;水患來時,選民指責聲浪不斷,第一線水官只要說上級經費沒過關,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即了事。
歷史可以證明,有為的政府一定會處理好水利、防洪業務,因為古代以農立國,沒水就沒有農業,一點都不敢輕忽治水、供水;台灣人口密集於西部平原和都會區,水利攸關工、農業與旅休產業品質,更不能怠惰。
看著屏東美濃、東港、台南歸仁等地區居民為水所苦的窘境,不能不批判現今政府無能,擁有那麼多稅錢,卻做得不如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