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灣歷經三年多協商並祭出漁業三法改善漁業管理,去年六月底獲歐盟執委會決議解除漁業黃牌。據了解,繼解除我國漁業黃牌後,今年一月中旬歐盟執委會首度來台訪視,「提醒」若未加強執法力道可能重回黃牌,並關切遠洋漁業條例修法進度、要求加強掌握我國人投資非我國籍漁船的金流及沿近海捕撈狀況。
漁業署表示,跟歐盟執委會一直保持聯繫,今年一月來訪是每年一至兩次的例行性拜會,交換雙方意見,相關「提醒」也屬於例行性溝通,政府執法力道並未下降,只是歐盟對各國要求都很高,台灣會持續努力打擊非法漁業。台灣二○一五年十月起遭歐盟列入打擊IUU不合作國家黃牌警告,若進一步被列入紅牌,水產品將禁輸歐盟,攸關我國四百億元遠洋漁業產值。透過修法及加強管控,去年六月才解除黃牌危機。
據了解,今年一月中旬歐盟執委會來台訪視,對我方提出多項建議,包括農委會二○一八年提出的遠洋漁業條例修法草案,其中要求IUU魚獲或魚產品不得進口,並可對特定國家、地區進口產品採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