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病患隱私權得以少遭侵犯,全國公私立醫學校院長會議做成決議,訂出「實習醫學生臨床實習指引」,明訂教學醫院主治醫師在門診或住院病人床邊要對實習醫師教學前,應先徵求病人同意。同時,就算事先獲得同意,教學過程得依病人的請求隨時中止。
這在台灣是一個重要的開始,病人的尊嚴與隱私受到了初步尊重,以往不管病患同意不同意,只能眼睜睜看著醫師跟實習醫師講解病情,尤其是女性病患,碰上較私密的疾病,寬衣解帶就已讓女性不自在,聽到醫師講解自己的病情,更是難堪到了極點。
有一項調查發現,醫生在詢問病人較隱私的病情時,八成的病人很難為情,覺得沒關係的只有百分之二;至於女性是否願意接受異性醫生檢查、被實習醫師觀摩,超過七成五的女性病人表示不舒服。
最近星雲大師寫了篇長文記述在美國梅約醫療中心做十天的檢查,那裡對病人的關懷與尊重,讓大師深為感動,大師說:「十天裡,在醫院前前後後、上上下下,這一間到那一間,這一層樓到那一層樓,一科又一科,所有接觸到的人士,包括醫師、護士,甚至櫃檯的服務人員、各部門的員工等,每一個人都是面帶微笑,對人親切無比,讓你覺得處處受人尊重。他們能把工作人員訓練得如此謙和有禮,真是世間少見。」
平心而論,台灣的醫院如何?女性看婦科總是提心吊膽的猶豫害怕,尤其是內診常有不被尊重的感受。其次,門診看病總是好幾位病人一起進診間,婦科、皮膚科皆如此,病人在眾目睽睽之下,講述自己的病史,展露自己的患處,真是情何以堪?
簡單的說,病人身心枯敗,但是台灣的醫護卻少見對病人和顏悅色、愛語關懷,病人無法在一片和悅歡喜的心情中看病。而整體的環境與氛圍更無法讓病人隱私有被尊重的感受。
更嚴重的是,記者經常會向醫院詢問病人的資訊,醫院也常有所回應,雙方都習以為常。這是一個非常錯誤的示範。政府定有「醫療機構接受媒體採訪注意事項」,明定醫療機構應依法令規定,致力保護病人隱私,雖有不得無故洩漏,並明文規定對採訪媒體應告知不得於醫療機構任意採訪或拍攝病人;尤其是手術室、加護病房、產房、急診室、燒燙傷中心、隔離病房、門診診察室與病房,於施行醫療作業時,不應開放採訪等限制,但實施不多,侵犯病人隱私的情事仍普遍存在。
各醫學院都有開設醫學倫理課程,保護病人的隱私權也都是授課內容之一,但是卻沒有落實在實際的醫療行為上。一個好的醫療體系絕非有貴重的儀器、有能力強的醫生就夠了,很重要的是溫馨、了解、尊重與熱情。簡單的說,就是建構人性化的醫療環境、人性化的醫病關係。
醫院是救人的地方,是一個最符合宗教情操的地方,好的醫生與醫療場所,除了靠智慧建立起高超的技術外,以慈悲心來關懷與尊重病人,也是必須重視的一環。盼國內各醫療機構的從業人員,一讀星雲大師的文章,以之為鏡,以立台灣的「梅約醫療中心」為職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