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宇政台北報導】環保署昨天表示,台灣的全國資源回收率已由十年前的百分之五點八七,提升至去年的百分之二十七點七二,再加上廚餘和巨大垃圾,更達到百分之三十五點四一,「垃圾變黃金」已不是神話,實際經濟效益達到一百三十五億元。
環保署資源回收基金管理會組長曹芝寧表示,去年起全國一致推動「垃圾強制分類」,截至去年底,全國資源回收率達百分之二十七點七二、廚餘回收率達百分之七點三二、巨大垃圾回收率零點三七,總回收率達到百分之三十五點四一。回收量自八十七年的五十五萬公噸,提升至去年的二百一十六萬公噸,顯見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已見成效。
曹芝寧指出,每人每日垃圾量也由八十六年最高的一點一四三公斤減至去年零點六零五公斤,垃圾總減量率達百分之三十五點零四;減量效果相當於三座每日處理量九百公噸焚化廠的處理量,節省建造成本一百零八億元、處理成本二十一億元,再加上資源回收物變賣所得六億元,總共加起來實際經濟效益更達一百三十五億元。
研究顯示,一個寶特瓶有百分之九十以上可回收再製成聚酯纖維,而一公斤的寶特瓶相當於零點八公升原油。換句話說,採用寶特瓶回收再製的聚酯纖維為原料時,同時也減少寶特瓶廢棄物對環境的影響,相對減少石油消耗,且製程中所需消耗的能源,含原料、燃料、水、電等,比以原油所生產的聚酯纖維的製程,節省將近百分之八十的能源。
一個寶特瓶,若沒有回收,在掩埋場裡二十年還是一個瓶子;若經過回收,可以再生成衣服等各式再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