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花蓮訊】花蓮市公所拆除轄區溝上人家違建,市長蔡啟塔昨天率拆除隊欲拆除三十九個違建戶時,遭警方三道防線阻撓,與抗爭違建戶僵持一個多小時,蔡市長隨即轉往花蓮地檢署,控告縣長謝深山及縣警局長耿繼文涉嫌圖利違章營利罪、妨礙公務罪。
蔡啟塔表示,市公所執行拆除違章公權力,竟遭大批警方阻撓,這成何體統?此例一開,將來行政機關公權力又該如何伸張?縣長和警察局長作法令人無法接受。
花蓮市公所決定拆除自由街卅九戶商家,商家們聯名向縣府請願,縣府曾於上周五行文要求市公所「暫緩拆除」。
謝深山回應指出,市公所應依照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規定,向司法機關提起拆屋還地訴訟,待司法判決後再解決住戶占用問題,貿然執行拆除,只會徒增雙方更大衝突與紛爭,無助問題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