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高鐵已通車快十三年,當年政府以區段徵收取得土地,其中可建地面積有三百零五公頃,引進民間資金開發,今年底將結算,交通部鐵道局估計,大約賺了新台幣二百七十億元。
政府當年興建高鐵時,盼帶動沿線新市鎮開發,以車站為核心吸引人口及產業進駐,打造國土發展新走廊,參與特定區開發的五個高鐵車站,包括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及台南。
鐵道局統計,五個高鐵車站特定區總面積達一千五百零七點五三公頃,扣除道路、公園、學校公共設施用地後,政府取得的剩餘可建地約三百零五公頃,陸續經由標售、讓售、出租及設定地上權方式開發,到今年九月底,剩餘可建地面積約一百一十二點七六公頃。
鐵道局指出,當年為徵收興建高鐵沿線及車站所需土地,借款六百多億元,經由高鐵車站特定區的開發,不但已還清借款,還有獲利,估計到年底財務結算時的金額可達二百七十億元,依當年訂定的高鐵車站特定區開發時程,今年底將先辦理財務結算及分配,鐵道局、內政部各可分到三成利益,其餘四成分給桃園等五個高鐵車站所在地縣市政府。
鐵道局表示,因五個高鐵車站都還有未開發的土地,近幾年土地都有增值,財務結算時,也將依土地折抵的利益一併結算分配,再各自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