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明定經費上限為二千五百億元,後續將送總統府公告,預計最快十一月八日就能邀行政院長蘇貞昌赴院會報告。
今年八月二十日,川普政府同意售台六十六架F-16V block70型戰機,為美國近年對台規模最大軍售案。我國則依預算法第八十三條第一款國防緊急設施規定,編列特別預算,訂定《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以期在符合財政紀律法規範及不排擠年度國防預算下,提升國軍整體空防戰力。
立法院長蘇嘉全日前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草案,共六條條文,並獲得朝野共識。國防部長嚴德發也指出,已收到美方的發價書草案,一定會按照立院特別預算案規範行事,按照期程,將在二○二三年至二○二六年獲得六十六架戰機。
另外,第四條之二所需經費來源,得以移用之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方式辦理,其每年度舉借債務額度,不受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七項規定限制,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在條例實施行期間之舉債額度合計數,不得超過該期間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度合計數之百分之十五。
另立法院昨天行使中選會委員人事同意權案投票,在國、親拒絕進場投票的情況下,被提名人黃秀端、邱昌嶽、陳月端、林超琦及蒙志成都獲得出席立委過半數同意票,同意為中選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