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火力發電廠放流水被驗出硼超標二十幾倍,台中市環保局昨天開出三張共六千萬元罰單,並要求在十二月底改善完成。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中訊】台中火力發電廠放流水多次超標,台中市環保局繼三月開罰最高罰金二千萬元後,昨天再度宣布,中火三座放流水口抽檢都不合格,硼超標二十四至二十八倍,環保局針對每口開罰二千萬元,總共開出三張共六千萬元罰單,並要求在十一月十五日前提改善計畫,十二月底改善完成。
對於裁罰結果,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如果汙染防治沒做好,事業單位要虛心檢討;但中火逃過「勒令停機」處分,環保團體表達「極度失望」,批評重罰只是政府把錢從左邊口袋換到右邊,對空汙改善根本沒幫助。
台中市反空汙,與台電、中火多次過招,台中市環保局今年迄今,七度稽查到中火放流水不符標準。今年九月查出五至八號機組放流水硼超標二十四倍,市府以中火多次違規、超標數值嚴重,屬於情節重大,要求台電提出陳述意見,並揚言重罰或勒令停機。
稽查人員在宣布裁罰前,十月二十四日再度到中火,稽查一至四號、九至十號機組的放流水硼濃度,前者高達每公克一百三十四毫升,後者每公克一百四十一毫升,分別超標二十六、二十八倍;環保局連同九月稽查結果,一口氣開出三張二千萬元、共六千萬元的天價罰單。
環保局長吳志超說,依照水汙染防治法規定,同一事業有數個放流口可分別裁罰,中火三個放流水口稽查結果不符標準,客觀違規事實明顯,市府才直接開罰,在中火未完成改善前,應承諾機組減產,進行全場改善,改善水汙染時不能造成空汙排放。
中火放流水超標,台中市環保局累計開罰八千五百多萬元,環保局表示,中火前四次罰款二千五百多萬元已繳清,但第三、四次裁罰仍在訴願程序。市府表示,中火三月挨罰水汙法最高罰金,已創下國營事業首例,這次收到三張共六千萬元罰單,也是前所未有。
未勒令停機 環團:無助空汙
不過,主婦聯盟台中分會執委許心欣說,環保局日前才呼籲台電「不要穿著衣服改衣服」,現在卻以重罰來取代勒令停機的處分,等於要台電穿衣服改衣服,自相矛盾。
環團表示,只有勒令停機,才能改善秋冬空汙問題,現在只有重罰,就算罰款一億元,也只是政府把錢從左邊口袋換到右邊,無法降低空氣汙染,對人民健康也沒幫助。
許心欣說,台中市生煤管制條例中,要求中火在條例生效後四年內落實減煤四成,減煤期限在明年一月二十六日到期,估算中火實際的生煤使用量,今年十一月就會達到全年標準,呼籲市府落實法條規定。
環團並表示,環保局目前對減煤四成的期限,傾向從明年才開始計算,但與法條規定的「四年內」不符,如果環保局不落實法規內容,代表執法不力,環團將提起訴訟控告瀆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