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多起食物外送員車禍身亡事件,因外送員與雇主非雇傭關係,領不到職災給付,平時也沒有勞保的保障,形成勞動孤兒。勞動部邀集相關單位研商,認定兩家美食外送業者是「假承攬,真雇傭」,除要求替外送員加保,限期內給予職災補償,業者認為就是承攬關係。
由於科技進步,現代經濟型態丕變,《勞基法》已未必能規範這些新興模式的雇用關係。
《勞基法》實施多年,仍有許多行業被摒棄在外,原因是雇主規避《勞基法》,和員工簽訂承攬契約,以承攬關係取代雇傭關係,不必替員工付勞保和健保費用,並可藉此省去龐大的退休金。在過去就有不少討論,最受疵議的就是保險員和約聘雇教師,他們就被認為是業主規避勞務成本的勞動孤兒,是典型的「假承攬,真雇傭」。
這一個因新興行業而產生的勞資問題,勞動部經過勞檢結果認定,兩家外送業者要求外送員穿制服、使用制式品牌保溫箱、無法上工需二十四小時前回報,符合雇傭關係要件。其實這些案例根本不必等待出事以後才來認定,外送業已普遍,外送員滿街跑,難道勞動部、地方勞工局都瞎了眼?平日只知道例行公事的對一些事業單位吹毛求疵的做勞檢,對滿街奔竄搏命的外送員卻視而不見。
勞動部完全無視於因科技而起的新興行業,從來沒有關心過外送員的勞動條件。
長久以來,保險業者就為了規避《勞基法》和保險從業人員簽訂承攬契約,美其名是每一位保險員都是頭家,實際上卻是要自行繳納勞健保,退休吃自己。自從金改之後,金融業大舉併購,兼營銀行保險業務,保險員的工作和銀行行員已經沒有太大差別,但多數金融業者仍和保險從業人員維持著承攬關係,對金融業者而言可以省下龐大的勞動成本。但是金融業卻是國內最大的財團,獲利驚人卻如此對待員工。金管會卻也放任業者自行訂定辦法。
教育部一樣放任私立學校自行訂定聘約辦法,讓約聘雇、敘薪、待遇、福利規章全交由私校自訂,學校為規避《勞基法》就把一些教師改為約聘制。這些違背《教師法》的規定也一樣行之有年。如同保險業者自訂辦法一樣,教育部也違反大法官釋字五二四號的「再授權禁止」原則。這樣大規模的勞動員工,完全被摒除在《勞基法》之外,勞動部卻似渾然不知。
儘管勞動部已經認定兩家外送業者與外送員是雇傭關係,但業者仍執意是簽了承攬契約而非勞雇關係,各說各話。有人建議要組織工會爭取權益,有人主張研訂「非典型工作勞工權益保障法」,其實都無法救急,擺在眼前的外送員安全問題就像是保險從業員的權益、流浪教師的辛酸一樣,都是因為討生活權益才沒有受到保障。
勞動部應該全面檢視當前新經濟模式下的勞雇關係,勞基法是否應重新修訂,還是另外訂定新的辦法以規範科技業產生的新勞雇關係。
政府每年都在調漲基本工資,因為這是看得到的績效;只要有勞工上街,政府也一口答應其要求,因為這是有效解決抗爭的辦法。但對外送員等新興行業的勞工、保險員、流浪教師這些勞動孤兒,政府卻視若無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