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已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明訂未來用電大戶須設置或購買一定比率的綠電。根據經濟部規畫,「用電大戶」定義將以與台電簽定契約容量五千瓩為門檻,須建置百分之十、亦即五百瓩的綠電,估計約有六百家用電大戶受影響,預計可創造約1.05GW綠電裝置容量,將力拚今年十一月間上路。
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用電大戶須建置一定比率的綠電,將漸進式推動,並會給業者一段時間推動,且設有獎勵機制。
有綠委質疑用電大戶門檻訂五千瓩標準太過寬鬆,沈榮津表示,「若訂太高也是空談」,重點是業者可以接受並執行;官員表示,未來會視執行情況再擴大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