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輕弱勢學生的負擔,教育部自本學期開始,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申請弱勢助學金的大學生,依其所在區域,實質補貼其校外住宿租金每月一千兩百至一千八百元,也就是說每學期至少補貼六千元。
教育部的立意良好,但多數學校針對特殊族群的學生都會給予入住學校宿舍的優先權,除非這些學生不想要住學校的宿舍,否則都一定會有宿舍可以住宿,補助這些學生似乎效果不大。
反觀一般的學生,在無法住宿學校宿舍的情況下,必須付出比學校宿舍費用至少高出二至三倍的租金,對學生和其家庭都是一大負擔,雖然綜所稅申報可以享有減免扣除額二萬五千元,但每學期補貼六千元、一年補貼一萬二千元,對一般家庭來說才較實惠。
事實上,既然內政部要開辦單身及婚育者補貼租金四千至五千元,顯現國庫充盈。
那為何不讓所有大學生都能享受租金補貼的好處,如此不但能減輕學生及家庭的負擔,也能讓大學生在無後顧之憂的情況下好好讀書學習。
陳宏煇(新北市╲大學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