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高雄訊】慶富造船海軍獵雷艦詐貸案,高雄地方法院昨天依違反銀行法、偽造文書等罪,判被告董事長陳慶男二十五年徒刑、併科罰金一億零五百萬元,棄保潛逃次子、副董事長陳偉志待緝獲另行審結。
高雄地院歷經一年多審理,今天下午宣判,除陳慶男外,陳妻陳盧昭霞共犯公司法未實際繳納股款罪一年六個月、前執行長簡良鑑共犯業務登載不實罪六個月,可易科罰金,顧問李維峰在不知情情況下交付帳戶與慶富使用無罪,另慶富也被判罰金二億八千萬元,可上訴。
慶富造船二○一四年以約三百五十二億元標得海軍獵雷艦標案,陳慶男被控將原資額五億餘元虛增到四十億元,並造成聯貸銀行團一百三十億餘元損失,二○一八年高雄地檢署分別將陳慶男等人起訴。
合議庭統計,慶富共詐得二億零一百九十九萬三千零二十美元,折合台幣六十三億七千二百五十二萬元,都輾轉匯回慶富或關係企業,供公司營運、償還其他借款等,經認定,六十三億中仍有二十億三千多萬元未清償,宣告沒收。
高雄地院審理認定,陳慶男涉替公司辦虛偽增資、向元大等四銀行詐過渡性融資貸款、對一銀等九間聯貸銀行團詐貸等犯行,共詐得二億零一百九十九萬三千零二十美元,折合台幣六十三億七千二百五十二萬元,都輾轉匯回慶富或關係企業,供公司營運、償還其他借款等,依未實際繳納股款一罪、詐欺取財五罪、詐欺得利一罪判刑。
另經地院認定,六十三億中仍有二十億三千多萬元未清償,宣告沒收。
而與慶富往來超過二十七年的高雄銀行,在本案損失十一億多元,外界質疑放款明顯有疏失,高雄市議會將資料送交檢調。高雄地檢署證實,已分案追查高銀是否有圖利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