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去年台鐵普悠瑪翻車案,除三名台鐵前局長遭交通部懲處,台鐵局的第二波行政懲處本月中拍板,新增十一人被懲處,司機員尤振仲被記一大過和兩小過最重;張姓運務處長加重改記兩次申誡。
台鐵局說明重懲尤振仲有三個主因,一是進入新馬站彎道前未減速;二為隔離ATP自動防護系統後,未依規定採取相關因應措施;三為發車前之故障處理違反規定。至於是否廢止鐵路列車駕駛執照,台鐵局說,權責在交通部。
第二波懲處名單還包括:前電務處長記過兩次並已調離主管職、現任電務處處長記申誡兩次;前綜合調度所長、現任附業營運中心總經理記申誡一次;此外,台北機務段的工務員、技術助理等分遭記申誡一到兩次不等。
至於事故發生前與尤振仲對話的調度員未受懲處,台鐵局說,調度員還在接受司法調查,因此不被列入行政懲處名單。
台鐵局指出,加上去年十二月底公布的首波懲處名單十八人,兩波行政懲處共二十八人,預計不會再新增懲處,除非普悠瑪案調查結果翻轉。
台鐵局長張政源八月七日已核定第二波懲處名單,十二日發布生效。台灣鐵路企業工會文宣組長吳長智說,目前未收到會員反映,若有會員對懲處不服,會協助提出救濟。
另外,立委黃國昌昨表示接到基層陳情,部分普悠瑪機油備料不夠,連集電弓碳刷都找以前的堪用品硬撐繼續用,雖不影響行車安全,但台鐵經過普悠瑪事件後,應痛定思痛加以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