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大享食育協會首度普查學校營養師人力,發現不同縣市的學校營養師工作負擔差異大,又以新北市、彰化縣、台東縣學童最「弱勢」,平均八千名學童共用一位營養師,且台東縣僅二位營養師,等於一人要顧五十五校,轄區近六點五個台北市大。
日前有媒體報導「校園營養午餐」專題,直擊全台學校營養師荒,往往一人要照顧數千名學生的午餐菜單、食育課程,但鄰近的日本每五百五十位學生就配有一名營養師。
大享食育協會上月調查二十二縣市學校營養師人力,除了新竹縣、市以「事涉政府資訊」為由未回覆,其餘皆回函。調查發現,台東縣、彰化縣、新北市平均每位營養師要照顧八千名學童飲食,本島狀況最好的高雄市,平均每人也要顧及一千七百名學童健康。
聯合供餐
多校共用廚房
台東縣教育處表示,台東縣營養師有四人,當初大享協會是要求提供台東縣內學校營養師有幾人,依學校衛生法規定四十班以上學校設一人,全縣只有新生及東海國中兩校超過四十班,因此教育處提供的學校營養師是兩人;若大享協會的問題是「全縣有幾位營養師」,教育處給的數字會是四位不是二位。
高市教育局體健科長鍾毓英說,雖然依學校衛生法規定,高雄四十班以上學校有八十八所,可聘八十八名營養師,但像那瑪夏、茂林區學校,再怎麼樣也不會有四十班,因此教育局向市府員額評審小組再多爭取營養師名額,加上教育局配置兩名營養師,共一百一十二人。教育部補助部分經費,其他由市府支應。
高市教育局推動偏鄉「聯合供餐」,偏鄉每一行政區設一個中央廚房,多校共用廚房與營養師,有效降低食材及人事成本。鍾毓英說,學校午餐有公辦公營、公辦民營、民辦民營三種,民辦民營者自設營養師。營養師工作繁重,包括審擬菜單、驗收食材、登錄平台等。
落實專法
保障飲食健康
「學校衛生法」規定,班級數四十班以上、且自設廚房的中小學才須設一名營養師,但少子化下,全台逾四成國小每年級剩一班,使得大校營養師須認領他校,定期至偏鄉小校訪查。
桃園市瑞塘國小營養師莊珮玲說,她每天要上教育部食材登錄平台看五至六校的食材紀錄,每月要審核十至二十校菜單,包含訂團膳的學校,避免過多加工品、油炸食物;每學期還要從市區開車去位於復興鄉三所小校,稽查廚房衛生、或主持食育課程等,往返要上百公里。
莊珮玲說,每次訪查,自己的學校就放空城,要是不巧遇上衛生局抽查,根本分身乏術。
新北市營養師公會常務監事、秀峰國小營養師楊蕊萍也說,以前曾有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營養師因在外訪視而被質疑「你怎麼不在?」她建議,研議中的學校午餐專法應落實五百位學生配一名營養師,才能保障學童飲食健康。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戴淑芬說,專法朝維持班級數四十班以上、且自設廚房的中小學須設置一名營養師,但會考量行政區域內的校數、班級數密度,以及不同學校間的距離,衡量多校聘營養師的作法;也研擬在各縣市教育局處聘雇二名或若干名營養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