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高雄訊】莫拉克風災十周年前夕,審理終結的小林村國賠案再生枝節。四十名敗訴者收到法院追討訴訟裁判費通知,下波還有九十多人,裁判費每案二萬到二十萬元不等,村民抱怨政府硬是在傷疤上再補一刀。
「村民收到通知都很錯愕,有能力繳的人恐怕屈指可數。」小林自救會前會長蔡松諭說,當時整個小林村都陷於危險中,法院在後兩審都認為甲仙鄉公所應作為而不作為,結果司法一道線畫下去,僅潛勢區十五戶保全戶可獲國賠,對敗訴者而言,催討裁判費根本是在傷口撒鹽。
蔡松諭說,小林國賠案,勝訴者共獲賠三千八百五十萬元,一百三十三名敗訴者估計得付七、八百萬訴訟裁判費。已設法爭取法律扶助金會放寬認定扶助資格,協助代墊八成左右裁判費,後續約二百萬元缺口。據了解,勝訴的村民原打算捐一百萬元給協助他們打官司的法扶,現在先用這筆錢幫付不出訴訟費的村民,另一百多萬元則發函高雄市政府請求協助,希望市府「苦民所苦」,利用勝訴者退還的六百萬利息補助災民。
高雄市政府表示,小林村勝訴村民裁判費由高雄市府負擔,敗訴村民裁判費部分,因公部門預算不是市長口袋裡的錢,需要有合法、合理名目方可動用,市府不管是編經費或幫忙勸募都不符法令,但市府會盡最大可能為村民提供協助。至於勝訴村民與法制局協調,同意減收利息約六百萬元,但不等於勝訴村民同意以減收利息支付敗訴者裁判費,兩者不宜混為一談。
二○○九年莫拉克颱風造成前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滅村,三百八十一人死亡、十六人失蹤。災後兩年,倖存居民以政府廢弛職務理由集體訴請國賠,官司纏訟八年,今年三月底更一審判決逆轉,十五名住在土石流潛勢區的保全戶可獲賠一百五十萬到三百萬不等。
高雄市長韓國瑜就職百日對此案喊出「愛與包容」,決定市府不上訴。依規定,市府除需支付國賠金額,尚需追加百分之五利息約一千兩百萬賠給勝訴村民。
小林人厚道,決定「退回」一半利息,即六百萬元,原以為全案就此畫下句點,沒想到提告的村民日前收到法院追討訟裁判費,無論勝訴、敗訴無一倖免。
小林村國賠案,原有一百七十五人提告,九十九人具法律扶助資格,其餘自費打官司。一審敗訴,無力負擔律師費的人黯然放棄上訴,二審僅剩一百三十幾人繼續奮戰,目前已有四十人收到法院追討訴訟裁判費通知,估計剩下的九十多人也會收到,每人需繳裁判費二萬到二十萬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