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衛福部與勞動部去年十二月宣布「擴大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上路,初估二點八萬人受惠,但新制上路近八個月,只有五百九十八人申請,服務使用率僅百分之二。專家指出,喘息服務申請條件嚴苛,建議全面開放,並加強宣導「移工喘息」,以兼顧照顧品質和移工人權。
國內移工看護至六月底共二十五萬多人,喘息服務新制上路前,聘雇移工看護家庭只能在移工返鄉或逃跑滿三十天後,第三十一天起才能申請喘息服務。去年放寬為獨居,或個案主要照顧者七十歲以上,經長照中心評估為失能等級為七至八級,就沒有三十天空窗期限制,移工休息一天即可申請喘息服務補助。
但新制號稱有二點八萬人受惠,上路至今將滿八個月,衛福部統計卻僅五百九十八人申請、五千五百人次使用。衛福部長照司簡任技正吳希文表示,當初以移工看護人數、個案獨居人數及個案失能等級等資料推估,勞動部曾調查雇主會主動申請服務比率約三成,服務使用人數粗估為八千多人。
不過,就算是八千多人,仍和目前申請人數仍有很大差距。吳希文表示,可能是許多移工並未休假返鄉,或部分家庭認為自己能夠照顧,才沒有申請喘息服務。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祕書長陳景寧指出,過去持續反映移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需三十天空窗期並不合理,好不容易政府打開一點大門,但申請條件仍嚴苛,該會至今仍接到許多民眾來電抱怨,想用服務卻用不到。
「等一天就很折磨,何況要等三十天。」照顧者陳小姐說,她之前聘的移工看護不適應要離職,她父親卻因不符獨居或照顧者逾七十歲等申請條件,等待並找到合適看護就花好幾十天,全家工作及生活大亂。
陳景寧呼籲,政府應刪除三十天空窗期規定,全面開放移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同時檢討提供喘息服務的單位及量能,使服務人力彈性運用,「政策執行前應諮詢相關學者,並且滾動式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