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近日修法放寬部分類別的大陸專業人士來台限制,包括:中國宗教人士可來台研修宗教教義,停留期間最長一年;另基於國際禮儀與人道考量,大陸人士申請來台經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時,可申請配偶同行。
陸委會最新期《大陸工作簡報》指出,該會委員會議日前通過「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邀請單位及應備具之申請文件表」修正草案。
放寬部分包括:增訂中國演員來台拍片,可申請五名助理人員陪同;來台行程或日期變更,邀請單位應於入境三天前檢具確認行程表;刪除入出境許可證效期延長規定;賦予邀請單位在中國專業人士來台事由消失時的通報義務等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