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強化上市櫃公司董事會督導功能,金管會將導正董事長兼任總經理現象,但為避免衝擊太大,將採「先鼓勵、後強制」作法;明年開始股東會提出年報,須揭露董總有無同一人或偶配等親屬兼任情況,並說明理由。
金管會研擬對董事長、總經理為同一人,或互為配偶、父母、子女的上市櫃公司,採取增加獨董席次等強化措施,官員表示,這項強化董事會監督功能的措施,會以逐步漸進方式推動。
推動作法包括先採鼓勵性質,納入上市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公司治理評鑑項目,鼓勵上市櫃公司採行。
官員表示,去年底已修改公司治理評鑑項目,明年評鑑今年公司治理時就會適用。年底前修改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增訂揭露相關資訊,明年股東會開始提出的年報就須適用。
官員表示,目前公開資訊觀測站已揭露董事長兼總經理資訊,未來要求在年報揭露的內容跟範圍會更多,例如包括兼任的理由等。
生技業者擔心衝擊太大,爭取緩衝期。據了解,製藥公會日前向金管會反映,製藥、生技業者規模較小,希望主管機關推動這項措施時,能給業者緩衝期;由於生技公司有不少是上櫃公司,金管會已請櫃買中心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