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正《國家機密保護法》,總統府上周五發函前統總統馬英九副總統吳敦義,調整管制期限,若要赴中國大陸,要再等兩年。馬、吳昨天合體抨擊蔡政府恣意延長管制是違憲濫權,為維護自身權益,將向總統府提出申復。
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則表示,考量國家機密公文最低保密期限為十年,對於涉密程度極高的重要人員如卸任總統、副總統等予以適度延長,符合法律規範及比例原則。
馬英九、吳敦義原本管制期至今天可解除,但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法通過後,管制期再延長。兩人昨天舉行記者會,質疑民進黨政府修法因人設事、出於政治或黨派考量。
馬英九說,他卸任三年來,從未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相關規定,更不用說沒有洩密情事。總統府在他出境管制期滿的前兩天,未經預告就恣意延長管制兩年,限制他受憲法保障的遷徙自由。
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主管機關得視情形延長管制期限。馬英九質疑,總統府僅發來一紙公文,說管制時間從二○一六年到二○二一年,也沒說是什麼樣的情形延長,「一定要出國才能洩密?真不知是哪個時代的邏輯」。
對於為何延長期為兩年,府方解釋是考量國家機密公文保密期限為十年,馬英九反問,「那為何不是延長七年?」他直批這次的管制毫無正當性,在相關人員未違法及洩密下,恣意延長管制期,根本是羞辱性的行政處分。馬英九表示,我們都願意到府親自向蔡總統說明,也希望蔡總統向我們詳細說明延長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