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防堵投資人被剝兩層皮,金管會決定出手管規模高達七千多億元的類全委保單,下令所有保險公司,投資型保單透過投信全委代操時,投資自家旗下基金,須禁收經理費,以維護保戶權益,解決詬病多年爭議。
據投信投顧公會統計,到今年四月底止,投資型保單全權委託投資的金額有七千五百一十二億元。國內有十九家保險公司委託投信代操,金管會下令禁止重覆收費後,對投資人購買類全委保單相對有利,會否有助類全委保單市場銷售,將受關注。
金管會日前發函給所有保險公司,要求保險業委託投信代為運用管理投資型保單「專設帳簿」資產,在跟投信簽訂委託契約時,應在合約約定,受託管理的投信業者,如果將類全委帳戶資產投資在自家投信經理的基金時,這部分委託資產,不得另收取經理費。
金管會官員表示,投資人購買基金時必須負擔的費用,主要包括手續費及經理費,其中手續費是外收,經理費則是內含在基金淨值中,投資人比較不容易感覺到。
過去保險公司將類全委保單的帳戶資產,全委給投信業者代操時,投信已收取全委代操費,投信代操時如果買到自已旗下基金,還會再收經理費。
對投資人、保戶來說,同樣一筆錢,卻收兩次費用,等於被剝兩層皮,金管會內部最近討論後,決定禁止這種行為,以保障投資人權益。
官員表示,金管會上月已發函保險公司,禁止重覆收費,如投信代操時,是買別家投信基金,則沒有重覆收費問題。
除經理費,金管會也要求類全委保單投資基金商品時,如有「法人級別」,必須選擇相關費用更低的「法人級別」投資,以維護投資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