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軍公教年金改革實施後,除立委聲請釋憲外,陸續有民眾不服提告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有兩庭確信《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和《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信賴保護、比例原則及財產保障等,牴觸憲法,均裁定停止訴訟,聲請釋憲。
年改後,有不少民眾提起行政訴訟,但幾乎都沒繳交裁判費,遭裁定駁回。但其中第五庭指出,合議庭對《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六條(有關優惠存款利率)、第三十七條(有關退休所得替代率)及第三十九條(有關退休所得超過退休所得替代率之扣減)等規定,有牴觸憲法疑義。
第六庭表示,合議庭對《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六條(有關優惠存款利率)及第三十七條(有關退休所得替代率)規定,確信有牴觸憲法疑義。
此外,立委聲請針對《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和《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釋憲案,訂五月十五日於憲法法庭召開說明會,各擬定八項及九項爭點,請行政院及聲請代表各自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