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瑞娟台北報導】十六日起近萬名減刑受刑人出獄,健保局提醒,受刑人出獄後已具有全民健保投保資格,呼籲受刑人儘快加保,以免就醫權力受損。
健保局承保處副理鍾越漪指出,受刑人在獄中若有病痛,通常在獄中簡單處理,大病則由警衛人員戒護就醫,因此並無強制加保健保,但是更生人出獄後後就具有健保加保資格。
如果更生人尚未找到工作,可以依附有工作的配偶或直系血親,以眷屬身分參加健保,沒有工作也沒有配偶親屬者可以依附者,可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辦理投保手續,每個月基本負擔約六百零四元。
健保局也提醒,已有健保IC卡的更生人,如果先前有欠費,在繳清欠費或辦理紓困分期攤還後,即可使用健保IC卡。從未取得健保IC卡或IC卡已遺失者,可在辦妥投保手續後,到各地郵局或健保局各轄區分局、聯絡辦公室申請補、換發健保IC卡。
更生人相關健保問題,健保局也協調各地收容單位及台灣更生保護會辦理衛教宣導及說明會,可提供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