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新加坡十六日通過新法,如果遺失護照超過兩次又無充足合理的理由,將不能補辦新護照。
新加坡內政部長黃根成說,兩次遺失護照的新加坡公民,移民與關卡局會酌情逐一處理補辦的申請。如果理由充足合理,仍會發放護照,否則將視具體情況發放臨時旅遊證件。
黃根成表示,新加坡護照持有者在進入美國等部分國家時無須簽證,表明新加坡護照的信譽,但也吸引不法之徒,政府有必要加強對護照的管制,以免國家聲譽受損。
新法還授予移民與關卡局總監吊銷護照的權力,包括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者、被通緝者、恐怖份子和非法放貸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