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二○一五年《民航法》第三十七條等修正,將噪音「防制費」等改為「補償金」,也將機場附近以六十分貝作為噪音線等標準拉掉。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審查《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十三、十四、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將相關文字依行政院版修成與民航法一致,並將「六十分貝噪音線」文字改為機場「附近地區」,未來桃園機場附近可拿補償金民眾不再以六十分貝噪音線內為限,昨天初審通過。
民航局也指出,由於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昨天修正這三條,都涉及機場公司,包括第十三條依規定向使用人(航空公司)收取噪音補償金、第十四條提撥費用給園區所在地縣市政府辦理相關工作等,而全台只有一家機場公司、也就是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其他機場都由民航局管理,因此所有相關條文直接受惠者只有桃園機場附近民眾。
立委陳賴素美指出,過去噪音防制區以六十分貝為噪音線,造成居民不公平感非常大,因為六十分貝是用兩年平均算出來的,但飛機噪音因為風向等關係一直在變化,許多地區最後平均若沒到六十分貝,就一毛都沒,或五十九分貝就沒,「天堂、地獄差別感太大」。如今將六十分貝字樣拉掉,將能照顧更多地區居民。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科長黃伯弘表示,桃機防制區分一、二、三級,防制費以一、二、四比例發放,過去常有民眾反映機場航道底下雖未實質達三級,但每天受影響,希望敏感地區比照三級;也有六十分貝區外民眾反映數值雖未到一級,但盼爭取。
桃園去年已在機場附近航道噪音敏感區擬定監測調查計畫,近期會依此擬定補償案,觀音鄉等六十分貝區外民眾另案處理。
至於桃園機場外的其他機場,都由民航局管理。民航局局長林國顯說,民航局從全台其他機場的航空公司收到的錢,去年大約二點二億,將百分之十做為行政費用、百分之九十發放現金給縣市政府,再由縣市政府訂辦法怎麼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