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了提升環保,規定公家機關七月一日起,停止使用紙杯,否則要受到罰款處分,這項規定立意甚佳,最起碼開始執行環保由公家機關作起,但是,這種見樹不見林的環保,環保署似乎隔靴騷癢,似乎於人作秀的感覺。
大家很清楚,若全球十幾億人每人少用一張紙,就可少砍許多樹,多留一棵樹環境好一點,自然而然可減少地球暖化速度。環保署無能力執行全球環保,但起碼對台灣有權執行,也就是說除了公家機關外,對民間的紙張浪費應設法約束。
目前,最常見的紙張消耗是百貨公司、建設公司、私立學校的房屋銷售、商家、招生廣告等,這些行業必須靠散發大量傳單招攬顧客,且因他們需要的是區域性的顧客,因此利用郵寄、派送方式,寄送到住戶信箱,而這些宣傳廣告也是市民最痛恨的廢物,每天都得清理送到垃圾車,這些製造垃圾者,環保單位根本視若無睹,市民期望的是,環保單位約束好商家比約束公家機構,對環保來得有效。
環保工作,必須要有一套完整而長遠的計畫,並不是「一時興起」想到什麼就做什麼。而目前執政者最大的毛病是「只要我高興,有什麼不可以?」這種現象於人的印象是「沒有人才」或「無心執政」,無論那一點,對國家、民眾及環保,都無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