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禮記‧曲禮下》記載:「公侯有夫人,有世婦,有妻,有妾。」如齊桓公有不同姓氏的三位妻子,加上「如夫人」六人,所以左丘明批評他喜歡女色,內寵太多。
辛伯也曾勸諫周公黑肩,不要讓媵妾與王后享有同樣的待遇,這都是禍亂的本源,可惜周公黑肩聽不進去,終至於被殺。
此外,諸侯多娶的實例還包括:晉獻公先在賈國娶妻,沒生兒子,又和齊姜通姦,生了秦穆夫人和太子申生,在戎娶了兩個女子,生下重耳、夷吾,所以至少有六位夫人。
鄭文公則有兩位夫人,她們曾一同在柯澤慰勞楚王,楚王還派人把俘虜和被殺敵人的左耳拿給她們看。
晉公子重耳流亡在外十九年,除元配外,先後又娶七妻。譬如逃亡到狄,先娶季隗;到了齊國,桓公又為他娶妻;入秦,秦伯也送他五個女子。
邾文公則有兩位夫人,第一夫人齊姜生了定公,第二夫人晉姬生了捷菑。
魯文公也有兩個妃子,元妃出姜於文公四年回到齊國娘家便不再回來;二妃敬嬴則生了宣公。
以上事例,諸侯所娶的夫人不分嫡媵,一律以「妃」與「夫人」稱之,可知春秋邦君同時採用「多姓多妻」制度,有別於娣媵制。
也就是說,諸侯所謹守的「一娶」制到了魯、齊已被打破,故知魯、齊之後,不只天子諸侯可以再娶;即使是大夫及士,也都可以再娶。
雖說當時貴族官僚、民間豪門大戶多妻妾成群,不過周代對統治階層的納妾數量仍有嚴格限制,諸侯多娶不但會受到非議,連一般士族也都設有規範。
據《白虎通‧嫁娶》說,當時卿大夫只能有一妻二妾,且不備姪娣;士則有一妻一妾。其中,卿大夫的配偶稱「孺人」,士稱「婦人」,庶人則稱「妻」。
一般男子多娶的原因,名義上為「治內」,如君主依法度規章從異姓國家娶妻,以設置姪娣、命婦、宮女,目的在於治理內宮。但在父系家長制度下,即使是享有特殊待遇的貴族婦女,也只能深居宮中,對政事一概不准干預,對權力更不敢分庭抗禮,實際功能不過是「內助」而已,只限於繁衍子孫、傳宗接代、繼承男系的血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