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在台灣,部分行業過勞、超時工作時有所聞,但根據勞動部統計,去年全時就業者或部分工時就業者的每周經常工時,我國卻遠低於日本、南韓、新加坡,勞動部表示,和其他各國相比,台灣工時明顯降低,但學者認為未必真實反映現況。
根據勞動部公布統計資料,我國二○一七年每周經常工時(包含正常工時、加班工時),全時就業者為四十二點三個小時,比二○一六年減少一個小時,部分工時就業者為十七點六個小時,減少零點三個小時。
二○一七年台灣的每周經常工時,排行世界第十一名,全時就業者工時比南韓少四點五個小時、比新加坡少三點六個小時、比日本少二點八個小時;部分工時就業者除了比南韓多零點三個小時外,比日本少七點六個小時、比新加坡少三個小時。
但從年總工時來看,去年為兩千零三十五個小時,和前年相比不減反增,和全球三十八個主要國家相比,排名從第六名上升到第四名,分別比日本、南韓多出三百二十五個小時、十一個小時。
年總工時和每周經常工時為何不一致?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解釋,主要在於我國的部分工時受雇者比率遠低於其他國家,全時受雇者工時比率高;再者,勞工的假休不完或部分行業高工時、雇主沒遵守法令,也是原因,使得年總工時呈現較高數據。
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表示,單看每周工時或年總工時來判定是否受政策影響或勞工是否過勞,並不準確,他舉例,各國都是以年總工時為主要參考,但台灣並沒有真正統計年總工時,只將月工時乘以十二個月,這樣的計算容易有誤差,無法反映真實現況。
雖然《勞基法》對於工時有限制,即便修法增加彈性,也得符合規定,不過勞團認為台灣勞工隱藏的加班時數太多,統計數據降低不代表過勞獲得改善;而資方卻認為,在亞洲國家,台灣工時算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