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宣布停建深澳電廠,環境律師陳憲政強調,既然宣布停建,除應講清楚原因之外,必須透過行政程序直接要求環保署將歷次環評原處分廢止、撤銷,否則「環評效力仍然存在,未來仍然可以復建的」。
環境律師蔡雅瀅表示,行政院宣布停止興建深澳電廠,但只要環差、環評處分尚未廢止,已經通過環評的深澳電廠,隨時可以重新復建。環保署可依行政程序法一二三條第五款「防止對公益的重大危害」,廢止歷來環評。空汙就是對公益重大危害,今年深澳當地居民已經提出訴願,若行政院及環保署認為主張有道理,都可以主動撤銷環差處分,但因為這等於讓環保署承認過程違法,她認為環保署不會主動撤銷。
對於以觀塘來交換深澳,他們希望是「移觀塘換藻礁」,應該將觀塘移到更好的地方。
環委鄭明修:
政策反覆傷害大眾
賴清德昨宣布停建深澳電廠,環為委鄭明修說:「這根本在整人,當初每天氣呼呼睡不著,早知道就直接問賴清德就好。」他說,觀塘換深澳就是證明「環評是玩假的」。
鄭明修表示,若行政院宣布停建的理由,是為了不破壞生態、造成空汙,「那還比較有人性」,如今卻是是以觀塘來交換,這樣的作風「太政治了」,反覆的政策對大眾都是傷害。
日前宣布十一月三日將重返凱道舉辦「救藻礁、反深澳」遊行,如今抗議是否轉彎?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事長葉光芃強調:「更要站出來!」他表示,這不僅證明這十個月來政府決策錯誤,更讓人民浪費時間、付出太多社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