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路透記者三日被緬甸法院判處七年徒刑後坐上警車離開,憤怒的記者同業和社運人士企圖擋車。圖/美聯社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緬甸仰光北區法院周一裁定,路透兩名記者在報導洛興雅危機期間,違反國家機密法罪成,入獄七年。路透總編輯阿德勒在聞判後表示,這是緬甸民主過渡的一大倒退。聯合國駐緬甸辦公處則敦促緬甸當局立即放人。
三十二歲的瓦隆和二十八歲的覺梭吳,早前因報導緬軍對洛興雅穆斯林屠殺事件而遭逮捕。法官說,兩人企圖取得機密文件,違反英國殖民時期訂定的機密法。
宣判後,兩名記者在庭外對大批記者「豎起大拇指」說:「我們會以堅定的態度和勇氣面對(判決)。」瓦隆更表示,他沒做錯任何事情,因此無所畏懼。
阿德勒稱:「今天對緬甸、記者瓦隆及覺梭吳以及整個新聞界來說,都是傷心的一天。」「這兩名令人欽佩的記者,因當局意圖阻止他們的報導和威嚇媒體而作出的虛假指控,在監牢待了近九個月。」路透稱,將在未來幾天評估應對措施,不會讓記者受不公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