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情」是一種感情作用,儒家典籍《禮記》禮運篇將「情」分為喜、怒、哀、懼、愛、惡、欲;中醫上指出「喜、怒、憂、思、悲、恐、驚」七種精神狀態,太過皆為內傷病因。
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明詩:「人稟七情,應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宋˙蘇軾《睡鄉記》:「昏然不生七情,茫然不交萬事。」
《釋氏要覽》則列有三種說法,或指「喜、怒、哀、懼、愛、惡、欲」
;或為「喜、怒、憂、思、悲、恐、驚」;或指「喜、怒、憂、懼、愛、憎、欲」,皆為人之情感細分種類。
「六欲」據《大智度論》卷二記載,是指一般人對異性所具有的六種欲望:色欲、形貌欲、威儀姿態欲、言語音聲欲、細滑欲、人相欲;或指眼、耳、鼻、舌、身、意等所產生之欲望。今所用的「七情六欲」一語,係源自佛典中的「六欲」。
【意義】佛法稱人類所居住的世間,為「有情世間」,稱人類及一切生物為「有情眾生」。所以稱為「有情」,是因一切生命的生存活動絕大多數是以情識、慾望為主導。「七情六欲」是泛指人的情感及欲望。
【出處】《大智度論》卷二、《釋氏要覽》下、《佛光大辭典》p1291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