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本
謂不顧自己會蒙受如此懲罰而為人說法,稱為不惜眉毛;指於第二義門下,為他人說法之意。古來說過多佛法,或者因說法錯誤而犯了謗法戒,以眉鬚自動脫落作為一種處罰。《葛藤語箋》卷8:「謗法者,眉鬚墮落,今於離言正法,纔有言說皆是謗法,可眉毛墮落;然有言說,不惜眉毛,也蓋癩人眉墮,故謗法曰:『……眉毛在麼等也。』」《法演禪師語錄》卷上(大47.649下):「儞道:『祖佛即今在什麼處?』若無人道得,山僧不惜眉毛,與汝諸人拈出。」﹝《碧巖錄》第27則、第51則、《仰山慧寂禪師語錄》、《黃龍慧南禪師語錄》、《楊岐方會和尚語錄》、《明覺禪師語錄》卷4、《大慧普覺禪師語錄》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