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為讓「不山不市」、「非山非市」等容易被忽略的弱勢學校有更多爭取資源機會,立委去年研議修改偏遠地區學校認定標準,今年修訂後八月上路,不少學校抨擊評估指標不合時宜,反彈聲不斷。對此,教育部國教署表示,若學校對此有疑慮,可向各縣市政府反映,再報到中央進行個別評估。
教育部今年五月底訂定發布「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台灣本島學校依交通、文化、生活機能、數位環境及社會經濟條件或其他因素,訂出九項評估標準,並依偏遠地區學校計量模型,來評定為極度偏遠、特殊偏遠、偏遠,若不在此範圍中,則被列為一般或非山非市。
不少學校抨擊,模組將數據量化,有些位在縱貫線上的偏遠學校、公車站牌到達的學校,被定義成「交通便捷」,有郵局、高人口密度的地方變成「生活機能便捷」,甚至低收入戶學生也算是偏遠學校因素,種種不符時宜的評估條件,讓各縣市政府和學校無法置信。
新北市林口區瑞平國小全校約有一百位學生,教導主任林雁平表示,學生除來自鄰近二至三公里的太平里、瑞平里,主要來自八里市區,距離學校至少五公里。為讓學生順利上下學,校方每年得安排交通車接送,經由台15線西濱公路護送學生上下課。不過,教育部重新認定學校類型,該校原本屬偏遠地區國小,會變成一般地區學校,無法以偏遠學校資格申請交通車經費,等於斷了唯一聯外交通方式。
國教署長邱乾國說,條件改變後,的確學校分級可能改變,但訂定偏鄉條例的核心,就是不影響既有學校的補助權益。他強調,推動這政策不是要犧牲既有學校的權益,做資源重新分配,而是要讓資源聚焦在有需要的地方,「偏鄉學校的交通車不會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