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卓作業系統是全球絕大多數智慧手機使用的系統。圖/美聯社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Google(谷歌)十八日遭歐盟執委會處以四十三點四億歐元(約新台幣一千五百四十五億元)罰款,寫下有史以來全球最高反托辣斯罰款,歐盟並要求Google改變對Android行動裝置搜尋與網頁瀏覽器應用程式(App)的方式。
彭博資訊報導,Google挨罰金額相當於荷蘭一年對歐盟預算的出資金額,並遠高於美國、中國等國反托辣斯機關祭出的罰款金額。歐盟表示,Google有九十天時間停止歐盟眼中的「違法行為」,否則將面臨相當於Google母公司「字母」平均全球每日營業額百分之五的額外罰款。
歐盟競爭委員會主席薇絲塔格表示,Google利用Android鞏固自身搜尋引擎的霸主地位,剝奪了競爭對手創新與競爭的機會。
去年Google因購物搜尋服務而支付的二十四億歐元罰款,歐盟的最新行動代表對Google祭出的罰款總額達到六十七億歐元,且不久後Google還可能因網路廣告合約調查而遭遇更多罰款。
Google已經決定提出上訴。雖然Google面臨的罰款打破歷史紀錄,但去年「字母」的營收為千一百零九億美元,等於「字母」每十六天就能賺進五十億美元,字母十八日盤前股價跌百分之零點五。
Google已經建立龐大龐大橫幅與影音廣告業務,很大程度這得歸功於Google在Android裝置中的核心地位。市調機構EMarketer的數據顯示,在今年全球行動廣告中,Google可望拿下三分之一,讓Google在美國以外地區的營收衝到四百億美元左右。
因此,若Google放棄在Android手中的核心地位,廣告營收可能會受衝擊。
歐盟官員一直在調查Google與手機製造商之間的合約,這些合約要求Android手機製造商申請Google Play商店許可時,必須連帶安裝搜尋引擎、網頁瀏覽器等Google服務。
歐盟執法官員也駁斥谷歌主張蘋果公司是安卓裝置競爭者的說法。歐盟表示,蘋果因為價位高以及用戶的轉換成本,不足以制衡谷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