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交通局二月起,將桃園區公所前部分停車格設為「自主開單」,民眾可利用手機App自行掃描開單,透過行動支付繳費,四月擴大試辦。
桃園市政府每年約花一億多元委外聘請開單員,九成民眾拿單到超商繳費,超商一年代收八百五十萬筆停車費,市府得支出三千四百一十四萬元手續費。
「自主開單」只要手機App掃描,就可主動開單及繳費,節省聘用開單員預算及超商代收手續費的龐大支出,駕駛人也不用再拿單到超商付款,於公於私,有利無弊。
使用手機App相當普及,如果程式及技術成熟,應該大幅實施,向民眾廣為宣導,達到一定成效後,即可全面或大部分實施,其他縣市比照辦理,省下大筆經費,轉為其他更需要的運用。
寶春(台北市╲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