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食品藥物管理署昨預告,具毒性的鋇鹽不准用於化粧品中,預計最快九月正式對外公告施行,另也同步公告,今起化粧品中的鎘限量標準從百萬分之二十下修為百萬分之五。
食藥署醫粧組科長洪國登表示,鋇鹽有多種,具有毒性的鋇鹽會傷害腸胃道、心臟、腎臟等,不得添加於化粧品中,但成分為硫酸鋇、硫化鋇及色素的不溶性鋇鹽、麗基和顏料除外;東協、歐盟、中國大陸等地都已禁止具毒性的鋇鹽添加於化粧品中。
化粧品的原料中的重金屬,鎘的限量也作一調整,洪國登表示,鎘存在於環境、土壤、空氣中,過去仍有限量標準,產品的鎘含量須低於百萬分之二十。但隨著技術精進,業者已經有能力可以把鎘含量降到百萬分之五以下,經會議討論,即日起化粧品中鎘的含量全數須低於百萬分之五,違反者,將可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