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提升薪資所得計算合理性,並檢討綜所稅各項扣除額,財政部預計六月底前提出修法草案。財政部長許虞哲昨天表示,薪資所得可核實扣除修法,將以必要性、共通性,重大性,且雇主沒有負擔等為原則,部分項目會有額度限制,希望稅收損失不會超過五十億元。
在所得稅各項扣除額檢討的方面,立委競相提出修法案,增訂或提高各種扣除額,提案多達五十多個,掀起扣除額加碼大戰。許虞哲表示,考量台灣面臨少子女化以及高齡化的問題,民眾在長照部分所支出的費用,優先考量可以列舉扣除;其他扣除額調整則參考各委員的修法建議。
財政部高層表示,未來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已拉到二十萬元,可降低民眾選擇核實扣除蒐集相關單據的麻煩。
而可核實扣除的薪資所得成本,必須符合直接且必要、共通性、重大性及實質負擔的四大原則,雇主不會因此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