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上打著國民年金廣告,但有三十六萬三千名被保人至今尚未繳納保費。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國民年金保險開辦以來,即將屆滿十年,不少在開辦之初就納保的被保險人,至今一毛保費也沒繳過,因國民年金訂有「十年條款」,若欠費超過十年,欠費期間的年資會被作廢,將影響被保險人老時國民年金的所領額度。勞保局最新清查發現,高達三十六萬三千人多人從開辦首期至今一期保費也沒繳,欠費年資面臨「十年大限」。
勞保局呼籲欠費被保險人趕緊補繳,以免欠費年資作廢;若真有繳費困難,勞保局也有提供分期繳納。
國民年金保險自九十七年十月開辦,只要符合年滿二十五歲至未滿六十五歲,沒有勞、農、軍、公教保者,會自動納保。以目前月投保金額固定是一萬八千二百八十二元、費率百分之八點五來算,每月保險費一千五百五十四元,其中被保險人自負九百三十二元。
勞保局調查發現,目前約有七百多萬人納保,但從開辦就納保且首期至今均未繳保費者,有三十六萬三千多人,每個人累積欠費超過八萬多元,且這群人的欠費年資即將陸續面臨「十年大限」(首期保費明年一月底是最後十年繳費期限)。
國民年金老年年金有兩種給付公式,A式是以三千六百二十八元為基礎保證年金,再加上月投保金額乘以保險年資乘以百分之零點六五,B式是以月投保金額乘以保險年資乘以百分之一點三。勞保局國民年金組長楊茂山說,以年資十年來說,若符合A式,年滿六十五歲每月可領近四千八百元年金,一年有五萬七千六百元,符合B式月領二千二百元,一年則有二萬六千四百元。
楊茂山說,兩種公式相較,A式優於B式,但提前是,保費若十年未繳,年資將作廢,等於年滿六十五歲後,每個月無法領近四千八百元的年金,而第一期未繳,但中間有繳納者,即喪失可領A式的資格,只能採B式計算。
國民年金保險如果有定期繳納,在生育、遭遇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以及年滿六十五歲時,即可依規定請領年金給付或一次性給付,勞動部統計,有國保資格的有七百多萬人,目前有近九十萬人已經在領國民年金,其中百分之八十八是領A式,百分之十二為B式。
目前即將面臨十年大限將至的有一萬八千多人,勞動部除了逐步訪查外,也提供保費分期償還,個人所得未達五十萬元者,最多可分四十期繳費,若未達分期繳費資格,必須一次繳清。
楊茂山說,過去曾做過調查,欠費被保險人有三成七是因沒錢繳,其次是不想繳、不認同國民年金制度、沒收到繳費通知、已擁有其他保險等。楊茂山說,很多人因剛離開學校還沒找到工作,或換工作時短期被納保,對國民年金保險不在意,卻可能因此喪失老時年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