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紛爭 免打官司 |2018.03.05 語音朗讀 1723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民眾私權的糾紛發生以後,怎麼樣可以迅速、妥適地獲得解決,是司法院非常關心的事情。 民眾私權的糾紛發生以後,怎麼樣可以迅速、妥適地獲得解決,是司法院非常關心的事情。 「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英文名稱為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簡稱ADR),司法院希望透過有關ADR的宣導,協助民眾在發生私權的糾紛時,不管是透過民間型ADR、行政型ADR或是司法型ADR,都可以很快地獲得妥適的解決,盡快讓生活回到常軌。 前一篇文章 自然保護區域揭開瑰寶的神祕面紗 下一篇文章 全台天空步道 你踩過幾條? 熱門新聞 01【詩】草螟公2025.12.1802與精品品牌撞鞋 印度涼鞋打專利戰2025.12.2103高雄新航線明啟動 佛光山成亮點2025.12.1704福建艦航經台海 空拍照首曝光2025.12.1805資助流浪漢之家 里斯本佛光人跨文化送暖2025.12.1806佛州光明寺蔬食餐會 年終感謝警察2025.12.1707多倫多佛光山龍獅團 中華文化薪火相傳2025.12.1808佛光山高雄佛教堂 營建工地評鑑特優2025.12.1909佛大榮譽教授曾淑賢 獲圖書館事業貢獻獎2025.12.1710【島嶼拼圖】中壢醫院古建築2025.12.17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大學校名怎麼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