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紛爭 免打官司 |2018.03.05 語音朗讀 1702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民眾私權的糾紛發生以後,怎麼樣可以迅速、妥適地獲得解決,是司法院非常關心的事情。 民眾私權的糾紛發生以後,怎麼樣可以迅速、妥適地獲得解決,是司法院非常關心的事情。 「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英文名稱為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簡稱ADR),司法院希望透過有關ADR的宣導,協助民眾在發生私權的糾紛時,不管是透過民間型ADR、行政型ADR或是司法型ADR,都可以很快地獲得妥適的解決,盡快讓生活回到常軌。 前一篇文章 自然保護區域揭開瑰寶的神祕面紗 下一篇文章 全台天空步道 你踩過幾條? 熱門新聞 01木衛一火山頻爆發 謎團解開了2025.07.0602【生活課題】 建立無血緣家人關懷網2025.07.0303培養裁判、經營球隊 日女體大全方位育才2025.07.0404【光影紀事】交大電子所草創時期側寫2025.07.0405巴西玉米豐收節 如來寺傳揚三好2025.07.0406洛杉磯協會知賓 內外兼修展開服務2025.07.0307【老師的話】 解決煩惱的妙方2025.07.0508【生活智人140】「愛自然」執行董事勞利 展現自然照片的驚人威力2025.07.0509戴維思 用一萬步希望教養早產雙胞胎2025.07.0510社論--司法的良知2025.07.03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大學校名怎麼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