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紛爭 免打官司 |2018.03.05 語音朗讀 1785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民眾私權的糾紛發生以後,怎麼樣可以迅速、妥適地獲得解決,是司法院非常關心的事情。 民眾私權的糾紛發生以後,怎麼樣可以迅速、妥適地獲得解決,是司法院非常關心的事情。 「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英文名稱為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簡稱ADR),司法院希望透過有關ADR的宣導,協助民眾在發生私權的糾紛時,不管是透過民間型ADR、行政型ADR或是司法型ADR,都可以很快地獲得妥適的解決,盡快讓生活回到常軌。 前一篇文章 自然保護區域揭開瑰寶的神祕面紗 下一篇文章 全台天空步道 你踩過幾條? 熱門新聞 01【詩】九月2026.09.3002雙層巴士國道客運 拚桃園上路2026.09.2803東北角新景點 瑞芳川普岩爆紅2026.09.3004美再釋4千萬桶儲油 催歐洲跟進2026.10.0105【看人間】三問,第三人生!2026.09.2906大師指的路,換我們走下去2026.09.3007桃園鐵路地下化 平鎮臨時站將啟用2026.09.3008北美人獸衝突漸增 馬鹿成禍首2026.09.2709堅果當零食好處多 大腦認知功能較佳2026.09.3010國銀房貸逾放 8月逼近百億2026.09.28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大學校名怎麼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