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北訊】新北市鼓勵使用綠色運具,減少空汙排放,三月一日起,電動汽車路邊停車,每天三小時免費;電動機車則當日免費,連續停的第二天之後恢復收費。
為避免久停影響一般用路人停車權益,因此電動汽車停車優惠當日三小時免費,第四小時起按原收費標準收費。
不過電動汽機車想免費停,得先至新北市交通局「路邊停車費查詢服務網」(網址:https://parkweb.traffic.ntpc.gov.tw/),點選「電動車優惠」,輸入車號及聯絡方式,線上申辦電動車停車優惠。
或可下載、填妥優惠申請表以郵寄、傳真方式辦理;或至新北市交通局六處停車管理場申辦,申辦後,交通局會以簡訊或電子郵件回覆車主申請成功及優惠適用日。
申辦後,車主不用擺放任何證明文件,即可享優惠。不過交通局也提醒,如有牌照註銷情形或積欠公有停車場停車費三百元以上,將取消停車優惠資格;一經取消資格,須自註銷日起繳回優惠部分或繳清欠費,重新申辦停車優惠。
另原有停車優惠的身心障礙車輛,不在電動車路邊收費停車優惠範圍,相關資訊可至交通局網站(網址:http://www.traffic.ntpc.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