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公平會去年重罰美商高通二百三十四億元,高通在繳交罰鍰最後期限提出分期繳納的申請,且提供本票擔保;公平會昨天認為高通有繳納罰鍰的誠意,宣布同意高通分六十期,也就是五年的時間按月繳納。
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表示,高通是以業務營運需求,提出分六十期繳納的申請,公平會認為此案罰鍰金額確實創下歷年最高,評估後認為合理,且高通提供了六十張本票作為擔保,顯見有誠意繳納,公平會綜合評估後決定同意分期。
經濟部長沈榮津則指出,高通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因為公平會是獨立機構,所以經濟部還是要尊重。經濟部與高通現在都還保持密切的關係,例如5G每周工作小組持續進行,訂單、晶片取得方面也沒什麼影響。
而在另一方面,歐洲反壟斷機構昨天也宣布,對高通開罰九點九七億歐元(約新台幣三百六十三億),雖然低於外界預期,但仍改寫各國調查高通反壟斷案以來最高罰款紀錄。歐盟執委會在二○一五年七月啟動對高通的調查,並於同年十二月八日對高通提告,認為高通藉由低於成本的售價並付費要求客戶獨家採用,扼殺小廠競爭力。
截至目前為止,已對高通開出反壟斷罰金的國家地區,包括中國大陸九點七五億美元、南韓一點○三兆韓元、台灣二百三十四億元新台幣和歐盟九點九七億歐元,累計高通已收到反壟斷罰金逼近新台幣一千二百億元;審查中的國家則為高通和蘋果的根據地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