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7 年 1 月 9 日
發文字號:橋院秋登107法登他字第 2 號
主旨:公告吳素梅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佛光山慈悲社會福利基金
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7年1月9日
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
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
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79號 (案號為107年度法登他字第2號)
。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任期屆滿,改選為第9屆董事,其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吳素梅 高雄市大樹區興田里興田
路153號。
董 事 心培 高雄市大樹區興田里興田
路153號。
董 事 吳素真 台北市松山區民有里28鄰
民權東路三段136號11樓。
董 事 王千珮 台北市大安區建安里5鄰
敦化南路一段161巷7號2
樓。
董 事 方希聖 高雄市大樹區興田里興田
路153號。
董 事 李月嬌 台北市松山區民有里28鄰
民權東路3段136號11樓。
董 事 羅李阿昭 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2段3
42巷23號。
董 事 陳鄭秀 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
段386號12樓。
董 事 劉招明 台南市永康區蔦松里1鄰
蔦松2街50號。
董 事 楊政達 台南市東區中西里8鄰勝
利路34號。
董 事 陳瑞珍 屏東縣屏東市中正里22鄰
中正路700巷8號。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第八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九屆董事。
四、董事印鑑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