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產業創新轉型基金第二案出爐,國發基金昨宣布通過參與投資「太陽能大聯盟」,投資持股比例以不超過民間最大股東為原則,並要求合併後存續公司應辦理公開募資,由政府協力、民間主導。
新日光、昱晶及昇陽光電等三家太陽能廠商去年十月宣布合組「太陽能大聯盟」,並以新日光作為存續公司,原規畫私募現金增資四十五億元,其中申請國發基金產業創新轉型基金參與投資二十二億元、耀華玻璃二十三億元。
不過,此案審議期間,委員考量若按此金額投資,耀華玻璃、國發基金將成為第一與第二大股東,但政府不應擔任主導性投資人,公司運作、技術、品牌經營等仍須交由民間專業經營,此看法迅速取得共識,便於十一日管理會通過以投資持股比例不超過民間最大股東為原則。
三家公司預計於今年第三季合併,國發基金將待合併完成、董事會訂定私募增資每股價格後,參與投資並成為具有影響力的股東,屆時才能確定最後投資金額,但重點是持股比例將不大於最大股東,據了解,台達電將成合併後的最大股東。
國發基金與耀華玻璃依法有權依持股比例取得相當董監事席位,不過據了解,此案審議期間,委員要求國發基金與耀華玻璃能夠更積極取得有「一定影響力」的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