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市面出現「抗藍光、能護眼」的手機保護貼。不過,行政院消保處調查指出,目前國內外沒有抗藍光的標準,也沒有醫學根據,宣稱抗藍光已涉及標示及廣告不實。
消保官指出,這類產品恐誤導消費者,以為貼上保護貼就能放心使用手機。消保官黃國源提醒民眾,減少使用3C產品才是最好的護眼方式。
消保處去年已於台北市、台中市、嘉義縣等三個縣市內二十家實體店面,以及二家知名購物網站採購十件宣稱具有能抗藍光的手機保護貼,並請業者到消保處說明。不過只有六家業者出席,但是無法提出任何數據。消保處指出,已經依照商品標示法要求業者下架,並且如期改正,如不改正會罰三到三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