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經濟部為鼓勵加薪,預告修正中小企業加薪薪資減除費用,啟動要件自「失業率」改為「景氣燈號」,同時延長租稅優惠期間自兩年延長至三年。而其預告六十天後公告,根據計算前一年度燈號分數低於三百二十四分即可回溯自二○一八年一月一日啟動三年,二○一九年五月申報適用。
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減除,自二○一五年底通過、二○一六年七月訂定辦法、八月公告,回溯至二○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啟動可加成減除,二○一七年五月申報適用。中小企業可就非因法定基本工資調整而增加支付本國籍基層員工「經常性薪資金額」部分,加成百分之三十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根據財政部統計,非最終核定數以申請數來看,有六十九件中小企業申報二○一六年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而其減除薪資費用總金額為四千五百萬元,其中加薪金額為三千五百萬元、加成部分為一千萬元。
由於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優惠適用至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經濟部官員表示,考量過去啟動的要件為「失業率」為落後指標,經濟不景氣需持續一段時間後,才會產生失業率攀升的現象, 無法即時反映經濟景氣的變化,因此改為國發會發布的「景氣燈號」。啟動的關鍵則在於公告前連續十二個月綜合判斷分數加總未滿三百二十四分(以綠燈二十七分乘以十二個月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