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長照新版給付支付標準上路,衛生福利部次長薛瑞元說,新版基準是以照服員月薪新台幣三萬二千元計算,提高支付標準也讓服務提供單位有能力提供較好薪資;專家說,若照服員只做輕鬆個案,服務未提升,薪水不易增;費用改依服務計價,民眾應改變觀念,擬定照顧組合,把額度用在刀口上。
另外,新給付支付標準將長照需求者依失能程度分為二至八級,並擬定相對應的各類服務使用額度,提出「問題清單」並訂定「照顧組合」,費用依服務計價,一改過去「以時計價」模式;民眾應改變長照使用習慣,不能「一小時用到滿」,審慎看需求擬定照顧組合。
薛瑞元表示,民眾有長照服務需求,可打專線1966,就會有專員協助評估,核定失能程度分級及問題清單,提供相對應的長照服務。每個失能等級都有不同的服務使用額度,新版基準中,使用額度增加,且支付給服務提供單位的標準也提高。
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理事長林金立說,過去制度沒有依服務對象難易做區隔,因而照服員可能只想做簡單的,如打掃、家務等工作,導致重症者找不到人協助翻身、洗澡、移位;新制上路後,用實質的「薪資成就」提高照服員從事困難任務的意願。
林金立表示,新制上路後,照服員只要有付出就有機會能加薪,但若只做輕鬆個案,服務未提升,薪水不易增加。他指出,過去民眾會抱持「買時段」觀念,在一個時段內,就想要「盡量用到滿」,明明服務項目已經做完,但還有剩時間,就要求照服員做其他非核定的服務項目。
嘉義基督教醫院居家服務中心主任林玉琴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新版給付支付系統對長照服務使用者「影響很大」,因過去「以時計價」讓民眾覺得「俗擱大碗」,一個小時可以做身體清潔、翻身、關節肢體活動,但現在是分項計價,使用者觀念也要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