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一○六年又是國庫的豐收年,稅收已連四年超徵。若一○六年全國稅收超徵數可破千億元,就創下國庫連續四年超徵破千億元的紀錄。不過,超徵只是表示稅收優於預期,實際上每年財政還是入不敷出,近幾年稅收的好光景,還是無法達到收支平衡,也補不了累積持續創新高的債務黑洞。
我國財政長期入不敷出,採赤字預算編列,年年都靠舉債度日。不考慮特別預算,每年財政缺口約二千億元,相當於中央政府總預算的一成。
預估至年底,我國累積債務餘額將達六兆二千九百零六億元。即使年年稅收超徵千億元,且債務不再增加,至少還要等六十三年才可能有機會「還稅於民」。
以一○三到一○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為例,國庫署表示,政府自一○三年度推動財政健全方案,因景氣回溫及稅制調整效益顯現,使這三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較預算數分別增加七百二十一億元、一千四百五十七億元及九百三十八億元,財政狀況好轉。
不過,即使收入增加,這三年度決算仍分別有一千二百七十一億元、一百億元及四百二十二億元的歲入歲出差短,需仰賴舉債彌平,只是可以少借一點。
政大財政系副教授陳國樑指出,稅收超徵實際上是短估所造成,憂心短估會影響預算編列及施政,對稅改產生阻力,甚至因而出現「還稅於民」的聲浪。建議修正《預算法》,將各級政府稅收超徵數全數列入中央及各地方政府償債基金,以杜絕不斷上演、無理要求「還稅於民」的政治戲碼。
對此,財政部次長蘇建榮表示,十多年來因中央政府總預算年年赤字,需要舉債融通,稅收超徵後的決算數仍為赤字,因此超徵的稅收頂多只能減少舉債,根本不足以有餘額撥入償債基金。
國庫署官員表示,設置償債基金的目的也是為了財政調度及減債,但從理財的角度來看,稅收比預期增加,應該少借一點,馬上減少債息負擔,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