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文化局最近乃順勢推出「老房子文化運動2.0版」,讓業者將可用修繕費抵免租金;另業者也可活化使用,只提案通過,不限經營文創,要開民宿等也可以。
台北市的老房子文化運動,過去推行五年,的確使許多政府沒有經費修繕的老屋,獲得重生。過去文化局都規定出資業者要經營文創業務,其實真正文創業務不多,大都以餐飲為主。但要回收修繕成本及付租金、地價稅等,餐飲價格實在不親民。
以考核表現優異的樂埔町老屋而言,一套午餐,價格總在七、八百元以上,非一般市民所能負擔。老房子活化了,卻變成貴族式的餐廳,這應非文化局本意。但業者打著要維護費、要租金、要繳地價稅等理由,就得經營不親民價格的餐飲店。
老屋活化,也有企業把它當成公益事業在經營的,像臨沂街的文房公益圖書館就是,免費讓民眾去閱讀書刊。我們不期望每個經營者都有如此大器,假如政府把老屋活化放寬了,租金、稅金減免了,記得服務和價格也要親民些,別貴族化了才是。
王錫璋(台北市/文字工作者)